一、費用總覽:從申請到領證要繳哪些錢

台灣商標的官方費用(規費)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依《商標規費收費標準》收取,主要分成三個時點:申請時繳申請規費、核准後繳註冊費、每10年繳延展註冊費。三筆費用都是按「類別」計算,指定的類別越多、費用越高。

階段

費目

金額(每類)

繳納時點

申請

註冊申請規費

3,000元(電子申請最低2,400元)

送件時

核准後

註冊費

2,500元

核准審定書送達後2個月內

權利維持

延展註冊費

4,000元

商標權期間(10年)屆滿前6個月內

以最常見的「一類、電子申請」情境來說,從申請到取得註冊的官方費用最低約4,900元(申請2,400+註冊2,500)。若委任事務所辦理,另有代辦服務費(見第六節)。整體申請程序與時程可參考台灣商標申請程序完整指南

二、申請階段規費詳解

2.1 一般商品/服務(第1~34類)

每類規費3,000元,其中指定使用的商品在20項以內不另加費;超過20項者,每增加1項加收200元。例如指定第25類25項商品,申請費為3,000+(5×200)=4,000元。

2.2 第35類特定零售服務

指定使用於第35類「特定商品零售服務」者,指定5項以內不另加費;超過5項,每增加1項加收500元。第35類是電商與通路業者最常指定的類別,實務上很容易因為零售項目寫太多而墊高費用,建議先確認實際營業範圍再指定。

2.3 證明標章、團體標章與團體商標

團體商標的申請規費與一般商標相同(每類3,000元);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則按「件」計費,每件5,000元

2.4 電子申請減收:最低每類2,400元

透過智慧局電子申請系統送件,可以疊加兩項減收:

  • 電子申請減收:以電子方式申請者,每件減收300元
  • 參考名稱減收:指定商品/服務名稱「完全引用」電子申請系統的參考名稱者,每類再減收300元

單類申請兩項同時適用時,規費由3,000元降為2,400元。要注意第二項減收的門檻是「完全引用」:只要有一項商品名稱是自行撰寫,該類即不適用。以電子方式申請2類、商品全部引用參考名稱為例:3,000×2-300(每件)-300×2(每類)=5,100元

三、核准後的費用:註冊費與延展

3.1 註冊費:每類2,500元,逾期不予註冊

收到核准審定書後,應於送達後2個月內繳納註冊費每類2,500元;屆期未繳納者,不予註冊公告,先前的申請與審查即告白費。這是實務上最不該踩的失權地雷——審查通過不等於取得商標權,繳費完成註冊公告才算數。

3.2 延展註冊費:每類4,000元,逾期加倍

商標權期間為10年,可以無限次延展,每次延展10年。延展應於期間屆滿前6個月內申請並繳納每類4,000元;屆滿後6個月內仍可補辦,但須繳納2倍延展註冊費(每類8,000元)。超過寬限期未延展,商標權消滅。

四、加速審查與爭議程序費用

4.1 加速審查:每類加收6,000元

2025年1月1日起,符合要件的申請案可申請加速審查,每類加收6,000元,可將首次審查結果的等待時間大幅縮短至約2個月。適用要件與申請方式詳見台灣商標加速審查申請指南

4.2 爭議程序規費

程序

規費(每類)

常見情境

異議

4,000元

他人商標公告後3個月內提出

評定

7,000元

主張註冊商標有不得註冊事由

廢止

7,000元

註冊商標未使用滿3年等事由

4.3 登記與其他雜項費用

申請分割每件2,000元;申請變更、移轉登記、授權登記等每件2,000元;補發或換發註冊證每件500元。

五、多類別費用試算範例

情境

申請規費

註冊費

官方費用合計

1類,電子申請,全部引用參考名稱

2,400元

2,500元

4,900元

2類,電子申請,全部引用參考名稱

5,100元

5,000元

10,100元

3類,紙本申請,其中1類指定25項商品

10,000元

7,500元

17,500元

試算僅含官方規費,未含代辦服務費,也未含可能發生的加速審查、補正或答辯等程序費用。第三個情境中,25項商品的類別加收5項×200元=1,000元。

六、自辦 vs 委任:代辦費行情與價值判斷

商標申請依法可以自行辦理,不強制委任。市場上事務所的代辦服務費常見落在每類4,000~10,000元的區間,通常包含申請前檢索評估、商品/服務分類建議、文件撰寫送件與官方文書往返;核駁答辯多半另計。

費用之外,更值得評估的是風險成本:申請規費繳了不退,一旦因為近似前案或識別性不足被核駁,等於賠上規費加上數個月的時間,還可能讓競爭對手先取得註冊。因此無論是否委任,送件前至少應自行完成商標查詢與近似檢索,確認沒有明顯的註冊障礙。若同時佈局專利,專利端的官方費用結構可參考台灣專利申請費用完整指南

七、省錢技巧與常見費用錯誤

  • 用電子申請並引用參考名稱:每類最多省600元,多類別效果加乘。
  • 控制商品項數:第1~34類以20項為界、第35類零售服務以5項為界,超出即逐項加費;指定商品應以實際使用與近期規劃為準,不是越多越好。
  • 類別寧精不濫:每多一類就是申請+註冊+每10年延展的持續成本;未使用的類別還可能成為他人申請廢止的目標。
  • 顧好兩個期限:核准後2個月內繳註冊費、期滿前6個月內辦延展,逾期一個失權、一個加倍。
  • 送件前先檢索:規費不退,檢索是最便宜的保險。

※ 本文所列金額為智慧財產局現行官方規費,實際申請時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