⬆︎





專利申請 時,明白其專利不同類型及其所保護的範疇是至關重要的。發明專利、新型專利和設計專利各自擁有保護對象和範圍,從而支持和鼓勵各類創新與創意發展。發明專利保護技術上的新解決方案,著重於功能性創新;新型專利則針對產品的結構或形狀提供改進,適合那些實用性創新;設計專利則專注於產品外觀的美學創新。
時明白其專利不同類型及其所保護的範疇是至關重要的。發明專利、新型專利和設計專利三者各自擁有獨特的保護對象和範圍,從而支持和鼓勵各類創新與創意的發展。發明專利保護技術上的新解決方案,著重於功能性創新;新型專利則針對產品的結構或形狀提供的改進,適合那些實用性的小型創新;而設計專利則專注於產品外觀的美學創新。


延伸閱讀

  1. 專利註冊懶人包!秒懂【專利申請】優缺費用與推薦
  2. 如何獲得商標保護?3分鐘搞懂【商標申請註冊】優缺與費用

發明專利

發明專利是指對一種新技術解決方案的保護。這類專利涵蓋了廣泛的領域,包括新的製程、機器裝置、化學物質、技術方法等。
獲得發明專利後,專利權人將擁有一定期限內對其發明的獨家使用權。這意味著在該期限內,未經專利權人許可,任何人不得製造、使用、銷售、進口或出口該專利保護的產品或技術。

  1. 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或者方法之新技術解決方案的保護。
  2. 發明必須具有新穎性、進步性和產業利用性。
  3. 在多數國家,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通常為申請日起20年。
  4. 發明專利是最常見的專利形式,適用於新技術、新製程、新材料等。

設計專利

設計專利是針對產品外觀設計進行保護的一種專利形式,涵蓋了產品的形狀、圖案、顏色或者這些要素的結合。設計專利著重於產品的美學特徵和視覺吸引力,而非產品的功能性或技術特性。

  1. 設計專利保護產品的外觀設計,即對產品的顏色、形狀、圖案或者其結合的產品外觀之新設計。
  2. 設計必須是新穎的、有美感的。
  3. 設計專利保護期較短,不同國家間有所不同,一般約為申請日起15年。
  4. 適用於產品外觀設計的創新。

設計專利保護期較短,不同國家和地區有不同規定,一般為申請日起計15年。獲得設計專利保護的產品,在專利有效期內,其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,不能生產、銷售或進口與該設計專利相同或相似的產品。
設計專利的申請流程需提交包含設計圖或照片等申請文件,清楚地展示所要保護的設計特徵。這些圖片或繪圖必須足夠詳細,以便審查人員判斷設計的新穎性和獨特性。相比於發明或新型專利,設計專利審查過程更加注重設計本身的視覺效果,而非技術或功能性方面創新。

新型專利

新型專利,主要是針對產品的形狀、結構或其結合提出新技術方案給予保護。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相比,創新要求較低,在證明具有進步性步驟方面,不需要像發明專利十分顯著,但仍然要求具有新穎性和產業利用性。

  1. 新型專利保護的是對產品的形狀、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新技術方案。
  2. 相較於發明專利,新型專利創新要求較低,不需要具有十分明顯的進步性。
  3. 新型專利保護期限較短,多數國家為申請日起10年。
  4. 適用於產品的形狀、結構的小改進。

新型專利保護期限較發明專利短,多數國家或地區規定的保護期限為申請日起10年。這種專利類型適合那些不具備高度進步性,但對產品實用性有所改進的技術方案,能夠快速獲得新型專利保護,從而在市場上迅速獲得競爭優勢。
新型專利的申請流程相對於發明專利來說,通常更為簡便和快速,大約比發明專利節省一半的獲證時間。申請人需要提交包含技術方案詳細說明的申請文件,經過審查後,如果具備申請文件格式的要求,就可以迅速獲得新型專利權。新型專利審查流程較簡單、獲證速度快,成為許多企業和個人保護其技術創新的首選方式之一。

三者的差異

發明 新型 設計
標的 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(方法、製品、機器、物質組成物) 物品之形狀、構造或組合之創作 (製品、機器) 有形物體之形狀、花紋、色彩與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
保護年限 20年 10年 15年
專利有效期間 公告日~申請日起算20年 公告日~申請日起算10年 公告日~申請日起算15年
國際優先權 於外國第1次申請專利起算1年內 於外國第1次申請專利起算1年內 於外國第1次申請 專利起算6個月內
國內優先權 先申請案之申請日起算1年內 先申請案之申請日起算1年內 先申請案之申請日起算6個月內
新穎性優惠期 申請日起算1年內(回溯) 申請日起算1年內(回溯) 申請日起算6個月內(回溯)
行使 侵權警告 O O
(需提示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)
O
可改請 專利類別 新型、設計 發明、設計 新型、獨立設計、 衍生設計
一案 兩請 O
○(發明+新型)
O
○(發明+新型)
X
專利延伸方案 分割、主張國內優先權申請後案 分割、衍生專利
專利要件審查 產業利用性、新穎性、擬制喪失新穎性、進步性 產業利用性、新穎性、擬制喪失新穎性、創作性
法定不予項目 動植物及生產動植物之主要生物學方法、人類或動物之診斷與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、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。 純功能性之物品造型、純藝術創作、積體電路電路布局及電子電路布局、物品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